省政府金融办关于2011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总结年度报告
2011年,我办以党的十七大精神为指导,在省委、省政府的正确领导下,结合我办工作实际,认真贯彻《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落实工作机制,逐步完善各项制度,积极参加政府信息公开相关培训,稳步有序地推进我办政府信息公开网站建设等工作,取得了一定的成效。现将2011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情况报告如下:
一、加强组织领导,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机制逐步健全完善。
为使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不流于形式,不走过场,我办着眼于建立政府信息公开长效机制,使政府信息公开成为一种自觉的意识和行为。一是加强和完善领导机制。充实和调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领导小组,成立由主任任组长,副主任任副组长,有关处室负责人参加的政府信息公开工作领导小组,统一负责机关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组织实施。具体日常工作由办综合处主要负责,落实政府信息公开的各项要求,做好牵头协调和监督检查。做到了领导、机构、人员“三到位”,同时,我办把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分解到单位内部的有关处室和人员,强化“一把手挂帅、副职领导具体抓、责任到处室、落实到人头”的工作机制。二是建立健全六项制度。我办通过建立健全政府信息公开责任、审议、评议、反馈、备案和监督等六项制度,促进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走上制度化、规范化的轨道。
二、规范建设,提高政府信息公开质量。
积极推进一般事项公开向重点事项公开、结果公开向全过程公开,进一步提高政府信息公开的质量,做到“三个更加”:一是公开的内容更加充实。对政府信息公开的范围、政府信息公开的内容、形式、制度等作了进一步的明确。二是公开的时间更加及时。针对公开项目的不同情况,确定公开时间,做到常规性工作定期公开,临时性工作随时公开,固定性工作长期公开。三是公开重点更加突出。坚持把群众最关心、最需要了解的事项公开作为政府信息公开的重点,与提高自身行政管理水平相结合,从信息公开、电子政务和便民服务三个方面入手,加大推行政府信息公开的力度。通过推行政府信息公开,监督和制约行政权力的运行,防止暗箱操作,促进廉政勤政建设,并且在不断总结反腐败工作的经验和做法的同时,促进政府信息公开制度的进一步完善,推进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深入开展。我办还按照省委、省政府的要求,结合本单位的实际,编制具体公开项目目录,不但使政府信息公开的内容、形式、时间及责任人更加明确,而且使公开工作更易接受评议、检查和监督。
三、用好载体,完善政府信息公开形式。
在进一步坚持和完善政府信息公开栏这一公开形式的基础上,按照便利、实用、有效的原则,认真创新政府信息公开的新载体、新形式,使政府信息公开的形式呈现灵活多样。一是依托河南省政府金融网站、河南省人民政府门户网站,以及我办的《金融工作动态》等平台,推进电子化政府信息建设和网上公开。把网站列为公开信息的重要途径,将公开信息编制公开目录,逐一上网发布。二是有效发挥报纸等传统媒体的作用,让不同层次的群众通过不同渠道获取金融信息。
四、强化监督,确保政府信息公开落实。
在狠抓内部制约机制的同时,重点以《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的实施为突破口,抓好外部监督制约机制的完善,建立健全长效管理机制,形成用制度规范行为、按制度办事、靠制度管人的机制。将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与党风廉政建设、行风建设综合进行检查。严把公开内容和项目关,既防止该公开的不公开,搞半公开、假公开,又防止不该公开的乱公开。采取多种形式,强化监督检查工作。同时,鼓励干部职工积极参与监督,积极反映公开过程中存在的突出问题,使公开工作更加扎实、有序开展。
五、存在的不足及下一步打算
2011年我办围绕政府信息公开做了一些工作,取得了一定成绩,但依然存在不足:一是政府信息公开的质量有待加强。我办将加大力度做好政府信息公开有关制度制定,进一步加强政府信息公开宣传和业务培训,确保信息公开准确性、时效性。二是依申请公开渠道不足。由于外网刚建成,暂无法进行网络依申请公开,下一步将依托信息化手段升级信息公开工作,使工作延伸到各市、县,切实提高行政透明度,更好为公众服务,提高行政效能和政府公信力。
六、关于2012年工作安排
一是进一步完善电子政府信息公开平台建设。针对外网运行中存在的问题(栏目、结构、技术等方面)进行改进,根据运行情况,争取在年中时着手实施,于4月中旬完成一期修改,完善有关指标体系,着力加强网站性能设计和改造提升网站功能。
二是进一步抓好信息资源开发利用工作,着力打好信息资源共享基础。督促各单位上报信息的及时性,提升信息的丰富性和有效性;对信息网信息加载进行考评,表彰先进、鞭策落后。加强信息网信息培训。
三是加强和丰富政府部门、金融单位、企业、公众互动功能,合理分配和利用网络资源,将一些日常办公流程逐步转移至网络平台,节约办事时间和流程。
四是加大政府信息公开的力度和范围,建立一个透明、公开、公平的政府网络平台。
五是要进一步加强信息安全体系建设,着力规范电子政府信息管理和信息安全保障工作。
六是加强电子政府信息普及工作,着力提高办机关公务员运用电子政府信息开展工作的整体能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