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南省地方金融管理局
关于拟取消鹤壁市鹤山区裕和小额贷款
有限公司试点资格的送达公告
时间:2025-01-02
来源:地方金融组织监管一处
鹤壁市鹤山区裕和小额贷款有限公司超六个月无正当理由停止开展放贷业务,应当认定为“空壳”公司。根据《关于加强小额贷款公司监督管理的通知》(银保监办发〔2020〕86号)第二十三条“对‘失联’或者‘空壳’公司,地方金融监管部门应当协调市场监管等部门将其列入经营异常名录、依法吊销其营业执照,劝导其申请变更企业名称和业务范围、自愿注销,或以其他方式引导其退出小额贷款公司行业”和第二十五条“针对存在严重违法违规行为的小额贷款公司,地方金融监管部门可以依据有关法律法规和监管规定取消其小额贷款公司试点资格,并协调市场监管部门变更其名称、业务范围或者注销”之规定,河南省地方金融管理局拟取消其小额贷款公司试点资格,现予以公告送达。
本公告自发布之日起三十日期满,即视为送达。该公司如有异议,可以自本告知书送达之日起五日内通过EMS(邮政快递)书面向我局提出陈述、申辩或听证申请,逾期未提出陈述、申辩或听证申请的,视为放弃此权利。
通信地址:郑州市金水东路22号省地方金融管理局
联系电话:0371-69690863
特此公告。
2025年1月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