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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南省地方金融管理局
关于洛阳高新开发区民丰盛通小额贷款有限公司
变更事项的批复

时间:2025-01-15 来源:法规处(行政审批服务办公室)

豫金办发〔2025〕3号


洛阳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你单位《洛阳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洛阳高新开发区民丰盛通小额贷款有限公司变更事项的请示》收悉。根据《河南省小额贷款公司变更审批工作指引(2019年修订版)》等有关规定,经研究,批复如下:

  一、同意洛阳高新开发区民丰盛通小额贷款有限公司如下变更事项:

  (一)变更名称。变更前:洛阳高新开发区民丰盛通小额贷款有限公司。变更后:洛阳洛龙区民丰盛通小额贷款有限公司。

  (二)变更住所。变更前:中国(河南)自由贸易试验区洛阳片区孙辛路与九都路交叉口洛阳北航科技园14号楼405房间。变更后:洛龙区牡丹大道246号院5-16国宝大厦1908室。

  (三)变更章程。根据名称、住所变更情况,调整章程相应内容。

  二、你单位应督促洛阳高新开发区民丰盛通小额贷款有限公司持本批复及相关材料,自批复之日起30日内,到市场监督管理部门申请办理变更登记和备案。

  三、你单位应切实履行属地管理职责,进一步加强对小额贷款公司的管理,指导小额贷款公司不断健全内部控制和安全管理等制度,引导小额贷款公司坚守主业、依法经营,切实提高防范风险能力,积极为我省“三农”和中小微企业发展提供特色化、差异化的金融服务。



  2025年1月1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