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南省地方金融管理局
关于焦作市亿和典当有限公司
变更事项的公告
〔2025〕31号
根据《典当管理办法》(商务部、公安部 2005年第8号令)、《中国银保监会办公厅关于加强典当行监督管理的通知》(银保监办发〔2020〕38号)、《河南省地方金融监督管理局关于印发典当行设立变更和退出三项审批制度的通知》(豫金发〔2020〕3号)和《河南省地方金融监督管理局关于推动信用承诺优化行政审批的通知》(豫金监〔2021〕52号)等有关规定,焦作市亿和典当有限公司提出变更事项,依焦作市人民政府办公室意见,经研究,现公告如下:
一、变更法定代表人
变更前为:许明琴任公司法定代表人,变更后为:郭鑫任公司法定代表人。
二、变更监事
变更前为:唐丽萍任公司监事。变更后为:李鑫任公司监事。
三、变更股权结构
变更前为:焦作市新百丰商贸有限公司出资615万元、占41%,许明琴出资445万元、占29.67%,范丽娜出资290万元、占19.33%,河南省义鸣办公机具有限公司出资150万元、占10%。变更后为:焦作市新百丰商贸有限公司出资615万元、占41%,范爱琴出资445万元、占29.67%,河南省义鸣办公机具有限公司出资440万元、占29.33%
同时换发典当经营许可证(编码:41178A10010)。
2025年4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