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南省地方金融管理局
关于收回南阳金九江典当有限公司
典当经营许可证的公告
时间:2025-04-28
来源:地方金融组织监管二处
〔2025〕39号
根据《典当管理办法》(商务部、公安部2005年第8号令)和《河南省地方金融监督管理局关于印发典当行设立变更和退出三项审批制度的通知》(豫金发〔2020〕3号)等有关规定,南阳金九江典当有限公司申请自愿退出典当行业,南阳市人民政府办公室提出审核意见。经研究,省地方金融管理局决定收回其《典当经营许可证》。现公告如下:
南阳金九江典当有限公司,典当经营许可证编码:41268A10013,法定代表人:宋雪勤,注册资本金:1000万元,公司住所:南阳市车站路精品街万家园财富中心1-2层,经营范围:动产质押典当业务;财产权利质押典当业务;房地产(外省、自治区、直辖市的房地产或者未取得商品房预售许可证的在建工程除外)抵押典当业务;限额内绝当物品的变卖;鉴定评估及咨询服务;依法批准的其他典当业务。
《典当经营许可证》收回后,南阳金九江典当有限公司已不具备典当经营许可资格,不得继续开展典当业务。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市场主体登记管理条例》第二十六条等有关规定,30日内向市场监管部门申请变更登记或办理注销登记。
2025年4月2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