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南省地方金融管理局
关于拟撤销郑州市金水区鸿成小额贷款有限公司
业务资质的送达公告
时间:2025-08-29
来源:地方金融组织监管一处
郑州市金水区鸿成小额贷款有限公司未经批准私自变更住所、未经批准从外部融资、拒绝参加监管评级,严重违反监管规定。依据《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关于印发<小额贷款公司监督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金规〔2024〕26号)第四十一条“对存在严重违法违规行为的小额贷款公司,省级地方金融管理机构可以依据有关法律法规和监管规定撤销其小额贷款公司业务资质,并要求其在规定期限内到市场监管部门办理名称、经营范围变更登记或注销登记”之规定,河南省地方金融管理局拟撤销其小额贷款公司业务资质,并于2025年8月21日,向其邮寄《拟撤销小额贷款业务资质告知书》,无人签收,现予以公告送达。
本公告自发布之日起三十日期满,即视为送达。该公司如有异议,可以自本告知书送达之日起五日内通过EMS(邮政快递)书面向我局提出陈述、申辩或听证申请,逾期未提出陈述、申辩或听证申请的,视为放弃此权利。
通信地址:郑州市金水东路22号省地方金融管理局
联系电话:0371-69690863
特此公告。
2025年8月2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