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南省地方金融管理局
关于开封市东京小额贷款股份有限公司
变更事项的批复
豫金管〔2026〕28号
开封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你单位《关于开封市东京小额贷款股份有限公司变更事项的请示》收悉。根据《河南省小额贷款公司变更审批工作指引(2019年修订版)》等有关规定,经研究,批复如下:
一、同意开封市东京小额贷款股份有限公司变更股东股权。变更前:开封国有资产投资经营集团有限公司出资5000万元(持股比例50%)、河南万宝股份有限公司出资3400万元(持股比例34%)、开封市祥符区国有资产投资经营有限责任公司出资1100万元(持股比例11%)、张天星出资500万元(持股比例5%);变更后:开封国投投资有限公司出资5000万元(持股比例50%)、河南万宝股份有限公司出资3400万元(持股比例34%)、开封市祥符区国有资产投资经营有限责任公司出资1100万元(持股比例11%)、张天星出资500万元(持股比例5%)。
二、同意开封市东京小额贷款股份有限公司变更董事、董事长、法定代表人。变更前:董事司琳琳、郑茜、张鸿超、毛杰、李卉,董事长司琳琳,法定代表人司琳琳;变更后:董事刘鑫、郑茜、李卉、高新朋、赵璐,董事长刘鑫,法定代表人刘鑫。
三、同意开封市东京小额贷款股份有限公司变更经营范围。变更前:围绕第一大法人股东(开封国有资产投资经营有限责任公司)供应链在全省范围内经营以下业务:(一)办理各项小额贷款;(二)办理中小企业发展、管理、财务等咨询业务;(三)经省主管部门批准可与银行、金融资产管理公司、信托公司等金融机构合作开展信贷资产转让业务;(四)经省主管部门批准的其他业务。变更后:小额贷款业务;(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具体经营项目以相关部门批准文件或许可证件为准)。
四、同意开封市东京小额贷款股份有限公司根据相应变更内容修改公司章程。
五、你单位应督促开封市东京小额贷款股份有限公司持本批复及相关材料,自批复之日起30日内,到市场监督管理部门申请办理变更登记和备案。
六、你单位应切实履行属地管理职责,进一步加强对小额贷款公司的管理,指导小额贷款公司不断健全内部控制和安全管理等制度,引导小额贷款公司坚守主业、依法经营,切实提高防范风险能力,积极为我省“三农”和中小微企业发展提供特色化、差异化的金融服务。
2026年4月1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