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南省地方金融管理局
关于郑州邦信小额贷款有限公司
变更事项的批复
时间:2026-06-25
来源:法规处(行政审批服务办公室)
豫金管〔2026〕42号
郑州市地方金融管理局:
你单位《关于郑州邦信小额贷款有限公司变更事项的请示》收悉。根据《河南省小额贷款公司变更审批工作指引(2019年修订版)》等有关规定,经研究,批复如下:
一、同意郑州邦信小额贷款有限公司增加注册资本金、变更股权结构。公司注册资本金由15000万元增加至30600万元,变更前∶许昌开瑞生物医药产业园有限公司14000万元(股权比例93.33%)、许昌固守建材有限公司1000万元(股权比例6.67%);
变更后∶许昌开瑞生物医药产业园有限公司28560万元(股权比例93.33%)、许昌固守建材有限公司2040万元(股权比例6.67%)。
二、同意郑州邦信小额贷款有限公司根据相应变更内容修改公司章程。
三、你单位应督促郑州邦信小额贷款有限公司持本批复及相关材料,自批复之日起30日内,到市场监督管理部门申请办理变更登记和备案。
四、你单位应切实履行属地管理职责,进一步加强对小额贷款公司的管理,指导小额贷款公司不断健全内部控制和安全管理等制度,引导小额贷款公司坚守主业、依法经营,切实提高防范风险能力,积极为“三农”和中小微企业发展提供特色化、差异化的金融服务。
2026年6月2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