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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南省地方金融监督管理局关于同意设立河南宛兴商业保理有限公司的批复

时间:2022-12-31 来源:地方金融监管一处

  豫金监〔2022〕167号

  

南阳市金融工作局:

  你局《关于拟同意设立河南宛兴商业保理有限公司的请示》(宛金监〔2022〕13号)及有关材料收悉。根据《中国银保监会办公厅关于加强商业保理企业监督管理的通知》(银保监办发〔2019〕205号)、《河南省地方金融监督管理局关于做好商业保理行业有关工作的通知》(豫金发〔2020〕6号)、《河南省地方金融监督管理局关于推动信用承诺优化行政审批的通知》(豫金监〔2021〕52号)等有关规定,经研究,批复如下:

  一、同意设立河南宛兴商业保理有限公司。

  (一)注册资本金:10000万元。

  (二)股东股权结构:南阳产业投资集团有限公司出资10000万元、占100%。

  (三)经营范围:保理融资;销售分户(分类)账管理;应收账款催收;非商业性坏账担保;客户资信调查与评估、与商业保理相关的咨询服务。

  (四)住所:河南省南阳市高新区张衡东路396号。

  (五)法定代表人、董事、监事等高级管理人员:法定代表人、执行董事李向东,监事张阳,总经理杨永增,财务负责人王鹏钊,风控负责人郑琰。

  二、你局应督促河南宛兴商业保理有限公司持该批文,及时到当地市场监督管理部门办理设立登记相关手续,在全国商业保理行业管理信息系统完善相关信息、填报数据。

  三、你局应切实履行属地监管职责,监督河南宛兴商业保理有限公司不得经营法律法规、银保监会和地方金融监管部门禁止开展的业务或活动。

  四、你局应对河南宛兴商业保理有限公司内部控制和安全管理等制度的落实情况进行重点检查,切实提高其防范风险能力,引导其重点支持符合国家产业政策方向、主业集中于实体经济、技术先进、有市场竞争力的产业链上下游中小企业,助力实体经济和中小企业发展。

 


 2022年12月31日